各相关院(系):
接科技部有关通知,为进一步完善国家科技专家库建设,提升专家参与国家科技管理活动的质量,更好地支撑保障“十四五”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评审工作,现征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专家库专家,以及开展专家库信息更新专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征集专家工作
(一)入库人员要求(满足以下条件其一即可)
1.入库专家以正高级为主,欢迎有意向的副高级人员积极参加;
2.未入库的2016-2022年立项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负责人及课题负责人。
(二)入库流程
1.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填写“专家入库基本信息表”(见附件1);
2.各院(系)科研秘书收集汇总后上报科技处;
3.科技处根据收集信息,创建用户,并通过“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”(以下简称平台)统一以短信的形式发送登录账号与密码;
4.科研人员在收到短信后,登录平台https://service.most.gov.cn/,认真填写入库专家标准、基本信息、工作领域、个人经历、评审经历、科研情况等相关信息,并确认提交;
5.科技处审核通过后推荐至科技部。
(三)时间节点要求
1.请符合条件的科研人员填写附件要求的相关信息,各院(系)科研秘书统一汇总,于5月30日前发送至科技处杨宁;
2.科技处于5月31日集中创建用户,并通过平台发送短信通知登录账号与密码;
3.各入库专家务必于在收到相关通知信息后,及时登录系统完成相关信息填报,于6月7日前保存提交;
4.科技处将于6月9日前完成集中审核推荐工作。
(四)注意事项
根据《国家科技专家库管理办法(试行)》(国科办创〔2017〕25号)要求(见附件2),专家入库后,应每年进入系统进行信息更新确认。
专家连续两年未对个人信息进行更新确认,系统将进入冻结状态。专家重新登陆并确认信息后,才可解除冻结状态。
二、专家库信息更新工作
请各院(系)科研秘书通知已入库专家登录平台https://service.most.gov.cn/,完成信息更新及确认工作。已入库专家名单随后会发送给各院(系)科研秘书。
(一)时间节点要求
1.入库专家于6月7日前完成信息更新及确认工作,如专家忘记用户名和密码,可进行手机短信自助重置(具体操作详见附件3);
2.科技处将于6月9日前完成集中审核工作。
(二)注意事项
科技部通知要求:对于已经连续两年以上未进行信息更新确认的专家账号,如本次仍未进行信息集中更新确认,将视情予以冻结或退库处理。请各位专家务必高度重视,如相关信息更新及确认不及时,将影响后续参与国家科技计划评审等工作。
三、联系方式
联系人:杨宁
联系电话:68902820
科技处
2022年5月25日